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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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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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1.学校全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院校代码:12453
3.上级主管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到2029年建校80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国内 、国际 的大学。
6.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本科4年制、高职酒店管理2年制、高职旅游英语3年制。
7.校址及校区:学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学校设有北京校区和河北 校区。
北京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邮编:100048)
校区:河北省 市(邮编:072750)
第三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本科、高职招生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本科、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监督及重大问题的督办。
第六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及教育部审批,来源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 志愿的考生,若 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有关规定进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地区。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进档考生,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排序先后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
第十二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本科录取时,学业水平测试基本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5合格。对分数相同考生,依据选测科目等级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上海市和浙江省按其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考科目以所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2020年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 改学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参加普通本科、高职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在各生源省(区、市)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学位为艺术学学士学位。我校按普通类专业录取的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转专业规定办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在招生网站公布录取进展,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1.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 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学费标准:
本科:
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人4600元人民币/学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每人8000元人民币/学年
其他专业每人4200元人民币/学年
高职:
普通类专业每人6000元人民币/学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 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减”学生资助体系,设有 奖学金、全总奖学金等奖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通过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予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后就读
1.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 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020级本科新生 、二学年在 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2020级两年制高职专业新生 学年在 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2020级三年制高职专业新生 、二学年在 校区就读,第三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
3.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毕业 ;获得毕业 且符合 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 。
第二十二条 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8416757、010-68411395
邮编:1000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招生网站:/zhaosheng/
微信公众号:culrzhaosheng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 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 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48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南校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北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
清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二拨子2号
7、学院网址: /
8、基本情况: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清河校区和北苑校区,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作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政策方针以及生源地高招办的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20年度共计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等7个省市自治区安排计划1520人,各地区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九条 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第十条 符合 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不执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过程中当考生 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不同意调剂的考生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校间调剂录取。
第十二条 非 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该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十三条 当专业报名人数严重不足时,已报考考生经征求意见后可调剂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体检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类、食品检验类、药品生物技术类专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类专业。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
第十五条 我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第十六条 考生应依据高考招生政策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金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人;涉农类专业免收学费。2020年招收涉农类专业有: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运动马驯养与疾病防治)、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宠物医学)、实验动物技术、 生产与检验、设施农业与装备。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人(以实际入住宿舍楼的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凡在我院就读的学生,每月每人发放116元生活物价补贴;设置有 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院内设院长奖学金(2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和三好生、 团员等奖励;新生入校报到时开辟有绿色通道,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无障碍、无忧入学,避免学生因学费问题而辍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一些特别岗位还能获得专业技能的提升。
注:以上奖助标准均为上一年度标准,准确标准以当年规定为准。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 、 的服务。我院对在校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教育部、市教委文件要求严格管理,生活方面实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
第五章 报到事项及上课地点
第十九条 学院2020年 的签发人为院长范双喜。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2020级新生上课地点分别为南校区、北校区、清河校区。具体上课地点详见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南校区设有独立清真餐厅,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高考统招工作。
第二十三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
咨询电话: 400-0044-987 400-0022-987
80350160、010-89909885/86/87/88/89/90
北京舞蹈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院全称及国标代码
学院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码:13728
二、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邮编:100085)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
四、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住宿)
六、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开设英语、日语、西班牙语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检标准执行
九、学院简介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颁发 承认学历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传承自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工合运动重要发起人路易?艾黎(新西兰人)在1940年创办的培黎学校。
学院设置 9 个系,开设财经商贸、双语教育、信息技术、艺术传媒和民生服务五大专业群,共28个专业。
十、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上线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4.美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 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或联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控制线,按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 类考生(专科提前批或 高职专科批)须参加本省 组织的 类专业课考试(或联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控制线,按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一、其他
1.国际英才班专业学费较高, 出国留学学生报考。
2.学费标准:按照报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执行。
3.学生全部住宿,四人间空调公寓楼,住宿费标准:4800元/学年。
4.奖助政策设 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学院 学生和干部奖。
5.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 助学贷款。
招生热线:(010)62956515、62956516、62956586、62956587
传 真:(010)62956587
网 址:www.bjpldx.edu.cn
北京舞蹈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舞蹈学院 学校代码:10051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法,为了确保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订此章程办法。 二、组织机构
北京舞蹈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审核每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各二级学院及系部党支部对本院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履行主体责任。
三、招生计划:
北京舞蹈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除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只招收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外,我校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面向全国招生,不设置分省计划。 四、办学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五、办学特色: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目前 一所从事专门化舞蹈教学的专业教育机构,也是舞蹈教育领域的最高学府,更是当今 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为全面的舞蹈 院校。学校以“舞蹈家摇篮”著称。2015年起,学校成立了三个二级学院:创意学院(含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学院(含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公共基础部)、教育学院。我校在教育部备案的本科专业有: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舞蹈教育和表演专业。开设有中国古典舞、汉唐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音乐剧、舞蹈编导、现代舞、舞蹈史论、舞蹈科学、舞蹈教育、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设计绘景、舞台灯光设计、新媒体舞蹈、艺术管理等艺术类专业招考方向。涵盖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以及舞台设计、艺术管理、媒体科技与舞蹈人体科学等相关学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
北京舞蹈学院官方网站地址:,本科招生链接入口在:官网首页“招生就业”——“本科招生”。 六、录取规则:
1、舞蹈表演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附加分)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表演类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涉及到的招考方向: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舞蹈表演专业自划线办法:8月初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本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30%(文、理)。
2、舞蹈编导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附加分)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涉及到的招考方向:编导、现代舞。舞蹈编导专业自划线办法:8月初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本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35%(文、理)。
3、舞蹈学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按 750 分算)×5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满分 750分折算)×50%。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比较舞蹈学校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 150 分折算)。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舞蹈史论、舞蹈科学招考方向分男、女排队录取;录取前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学专业下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学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4、舞蹈教育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附加分)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教育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方向只招收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舞蹈教育专业自划线办法:7月初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本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40%(文、理)。
5、艺术管理专业: 2020年我校艺术管理专业取消现场校考,通过视 考试选拔校考合格名单。此专业合格的考生,将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满分750分折算),我校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根据艺术管理专业的教学特点,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排队录取。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0年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取消现场校考并退报名费,保留报名资格,使用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高考文化课通过各省艺术类本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考生美术类联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联考总分×100。如遇专业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高考文 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照 750 分满分折算)。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我校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
7、华侨港澳台(全国联招)各专业合格考生,“联招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2019年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2019年舞蹈表演最低录取控制线240分),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注: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的批次线划定方法,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满分出现不一致时,执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考生可自行折算分数,公式为: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750分。《 》及《入学须知》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给考生。 七、学费标准: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舞蹈教育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学费享受北京市师范生相关政策;艺术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950元/750元(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有所区分)。 八、健康要求: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说明:
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若遇 法律、法规、章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我院将以有关政策为准,及时修订此章程办法。本章程由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10)68935788 传真:(010)68451413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寺路一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栾老师
北京舞蹈学院 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
今天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